工作职责:
1. 从事本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;
2. 本专业学科建设工作;
3. 担任辅导、答疑、批改作业、实习课及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等。
任职资格:
1. 硕士及以上学历,与任教学科专业相关,本科与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;
2.学科方向:学前教育专业教师、心理学专业教师、特殊教育专业教师、教育学教师、汽车服务工程教师、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专业教师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师、网络工程专业教师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师、财务管理专业教师、英语专业教师、商务英语专业教师、语文教师、环境设计专业教师、产品设计专业教师、视觉传达专业教师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教师、数学课教师、思政课教师、体育课教师、辅导员;
3.辅导员要求中共党员,专业方向不限;
4.体育课教师乒乓球、健美操专项优先。